南京市组织各区于9月5日启动新一轮汽车消费补贴活动,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12月31日(以新车发票开具时间为准),按照申请人提交资料的先后顺序先到先得,申领额度用完即止。对个人消费者在活动商户购买乘用车新车的,按照新车发票含税价分档补贴,具体标准如下:10万元以下的,补贴1000元;10万元(含)至20万元的,补贴2000元;20万元(含)至30万元的,补贴4000元;30万元(含)至40万元的,补贴6000元;40万元(含)以上的,补贴8000元。本轮汽车消费补贴不与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、江苏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及其他省、市补贴叠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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